体育学院党总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文章作者:时间:2013-04-27浏览:230

目   录

第一部分  党总支相关制度

一、体育学院党总支分工一览表2

二、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责任制3

三、体育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5

四、体育学院党总支办事公开制度12

五、体育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13

六、党总支委员议事规则14

七、体育学院党总支、党员管理制度19

八、体育学院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20

九、体育学院党总支党内监督制度21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2

十一、体育学院党政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3

十二、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24

第二部分  团总支相关制度

一、体育学院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章程26

二、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29

三、体育学院团支部岗位责任制33

四、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37

五、体育学院学生干部的任用考核条例40

六、体育学院团员推优标准及操作程序43

第三部分  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一、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46

二、体育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工作职责47

三、体育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49

四、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51

五、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53

六、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制度61

七、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64

八、体育学院党员联系班级、联系宿舍工作制度67

九、体育学院学生管理条例(暂行)68

十、体育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71

十一、体育学院各班、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一般程序73

十二、体育学院班长岗位责任制75

十三、寝室长职责76

十四、体育学院寝室公约77

 

一、体育学院党总支一览表

滁州学院党总支分工一览表

职务

姓名

党总支书记

楼方芳

党总支副书记

付明萍

党总支秘书

张 悦

组织委员

刘泽琼

宣传委员

邰玉明

统战纪检委员

王运武

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

朱 莉

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

王运武

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

邰玉明

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

张 悦

       二、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责任制

一、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当好班长,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总支和院部“一班人”的团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 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院党委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院实际,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负责制订院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加强学生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实施办法和细则;协助院行政拟定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上述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 负责抓好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工和学生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状况、党员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院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态,认真组织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教育和学习,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 做好各种协调、协作、分工负责的关系;严格各项议事制度、规则;明确院部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认真贯彻和执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

五、 负责做好院部青年教师的培养、团总支书记和班主任的选拔、使用;坚持和主任,团总支、教研室负责人和班主任的谈话戒勉制度,对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六、 负责做好党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党外人士和群众的联络工作,善于同他们合作共事;负责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领域中的职能和作用。

七、 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热心做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队伍,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充分发挥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机制和作用。

八、 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为人师表”、“以德育人”的教育活动,树立一切为学生、一切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要教育师生继续解放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学院各项工作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三、体育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体育学院党总支在围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上的战斗堡垒作用,使之成为积极影响和主动引导同学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根据《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体育学院党总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努力把自己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党总支委员会的设置、职责与建设 

    条 设党总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一人。全体委员都要按规定经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体育学院的实际特点,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 

条 选党性强、学习优秀、作风正派、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应由有一定党内生活经验,党性强,作风正派,有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担当。委员会内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共同搞好工作。 

 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l、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医疗、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本班学生

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七条 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每学期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起政治骨干作用; 

   3、结合学生党员和教工党员的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结协作,任务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积极开拓进取,刻苦学习,积极工作,爱护集体荣誉,模范遵纪守法,维护学院稳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第八条 严格坚持党内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开好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第九条 体育学院党总支要积极创新,不断改进支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党内活动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 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

1、体育学院党总支活动将严格考勤,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党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总支的活动,必须事前正式请假,重要内容事后要设法补上; 

  2、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主动交纳党费,并及时收齐各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学校组织部; 

   3、党总支对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三个月不交纳党费以及有各种违纪行为和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交纳党费和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要及时向组织部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自行脱党的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1、发展党员的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比例 

2、体育学院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环节上,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

3、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4、严格遵循《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参照《滁州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的标》,并按实际情况发展党员: 

(1) 团员的按 “ 推优 ” 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 推优 ” ,非团员的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 推优 ” 通过率达 75 %以上; 

(2) 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在年级平均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3) 第二、三学年的综合测评表现分在年级 35 %以内; 

(4) 至少撰写 4 篇质量较高的思想汇报。对个别品德优秀,表现突出,学业成绩达不到年级平均分以上的学生,经考察合格的也可发展

5、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 认真开好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严格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 

第四章 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 体育学院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团总支及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团总支部和学生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党员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同学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维护学校秩序,努力早日成才。 

第十 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每个学生党员至少要联系两个党外学生),与学生交朋友。党支部和党员应成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纽带,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对学生思想上产生的问题要主动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 

第十 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达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和接受监督的目的。 

第五章  健全领导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条 加强总支的建设,要健全责任制,层层负责,认真搞好监督检查。 

    第十 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向党员大会报告,经过党员讨论通过,同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 校 党委及组织部汇报。凡属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学 校 党委及组织部请示、报告。

附则条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体育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四、体育学院党总支办事公开制度

一、 上级要求公开办理的事情公开办理,必要时应予以公示。

二、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及时在党员干部、全体党员、全体师生员工中传达中央、省、学校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 公开处理的重大事情,必须事先同民主党派协商,或事后向民主党派通报,以取得理解、支持和协助。

四、 设置书记接待日,听取或答复党内外同志对公开办理有关事务的要求、意见、建议和批评。

五、 公开办理重大事务的人有义务回答咨询,有责任向党总支、支部书记、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全体教职工汇报办事情况。

六、 发展新党员应按上级要求予以公示。

五、体育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坚持每学期一次党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一次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 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畅所欲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

三、 每次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内容按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做到中心内容突出,征求党内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会议记录

四、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请上级党委指导和监督总支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由总支书记向党委组织汇报。

五、 党总支委员除参加一年两次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

六、 民主生活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

六、党总支委员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我院党总支委员会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为: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

2、听取本单位教学改革与发展以及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中重要事项的通报,并提出建议;

3、研究党支部建议、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问题;

4、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

5、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在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负责政治审查;

6、研究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党委提出建议;

7、研究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教育管理措施;

8、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研究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10、研究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议题确定

第四条 党总支委员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党总支或支部书记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提出。会议要做好准备工作,除确需临时召集外,党总支委员会的会议应提前通知总支委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五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应在全体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需向主持人请假。出席会议的委员若少于2/3时,会议应改期进行。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前提出。

第七条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除讨论干部的教育管理、党的建设等问题,必要时可召开总支扩大会议,请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或有关同志参加。

第八条 党总支委员会开会时,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问题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十条 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作为会议决定或决议。

第十一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讨论的议题基本一致时可以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后仍有分歧的问题可以进行举手表决,必要时也可以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二条 党总支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必要时可将争论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五章 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第十三条 对未能出席党总支委员会的委员,会后由书记(副书

记)负责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它决定。

第十四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定、决议的形成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纪律责任。

第十五条 对党总支委员会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第十六条 对党总支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其班子成员应按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

第十七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或传达到全体党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七、体育学院支、党员管理制度

一、 总支部委员会由书记、组织和宣传委员组成。

二、 党总支书记、支部委员分别编入教工党支部

三、 党员按期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再由总支支部委员按季度上缴院组织部。党员交纳党费由组织委员在党证上签字

四、 党员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章,党员干部应认真执行《干部行为规范》。

八、体育学院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一、 坚持每支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和每季度一次党课制度,并视情况作适当增减调剂。

二、 支大会、由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由支委主持),党支部分别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 支大会召开前由支书记向支部委员通报会议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由支部书记通知党小组长。

四、 支大会、教工、学生党支部会议要留有会议记录,党支部要向总支书记汇报各支部情况。

五、 全体党员都不得无故缺席“三会一课”,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支书记请假

六、 党员在开会听党课时,不得做与会议和党课相悖的任何其他事情。

七、 党员在学习讨论时,应踊跃发言,不得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八、 党员应保守“三会一课”中需要保密的内容。

九、体育学院党总支党内监督制度

一、 党总支实行党内监督制度,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交办的工作,监督党总支的各项工作。

二、 党员有权利和义务对党总支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有权利和义务向党总支书记、以及其他总支委员,反映党员的情况和检举揭发党员的违纪情况,有权利向上级党委反映总支委员的情况和检举揭发总支委员的违纪情况。

三、 党内监督崇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护监督者,鼓励监督者,不允许对监督者和反映情况的人打击报复。

四、 在党内监督的同时,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相关理论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 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 坚持民主生活集中制,实行政务公开。

五、 严禁党员干部收敛有价证券,转帐支票及礼金,礼品。

六、 禁止党员参与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七、 严禁党员干部公费宴请及旅游。

八、 禁止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中大操大办。

九、 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先进争先创优活动。

十、 保持与纪委的联系及时观看反腐警示片保证警钟长鸣。

十一、体育学院党政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为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应结合学院党委下发的关于党风廉政工作制度的要求和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党政干部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体育学院党政干部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执行中央和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体育学院重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

3、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5、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纪检组反腐倡廉的工作布置结合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学院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必须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先不做不搞特殊化。
    三、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党总支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
    以上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严格遵守执行不得违反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

一、体育学院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章程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本校团总支是在校党委的指导下、在校团委和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的进步青年组织。它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全院广大青年学生的重任,担负着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的职能。院团总支负责推进各团支部的建设和发展,督促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为了更好地加强院团总支的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干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活跃共青团工作,树立共青团在全院师生中的良好形象,把团组织建设成为真正的“团员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

    教育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用四项基本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高举科学和民主的伟大旗帜。

二、团总支工作职责

    为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各项活动陶冶广大团员的情操,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特制定共青团总支具体职责:

    1、配合院党总支搞好全院广大团员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和反馈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团总支应该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合理建议及要求,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好相关问题;

    2、管理好全院团员花名册,搞好统计工作和团员证注册工作,接转组织关系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协助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3、领导团总支各部以及下属各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素质教育活动以及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团日活动,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

三、团总支例会制度

    1、团总支例会时间定于每单周一晚班会后,地点在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安排);

    2、团总支例会与会成员包括团总支全体成员以及各班团支书。成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全部参加;

    3、团总支例会建立例会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需提前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如果无故缺席,第一次作书面记录,第二次作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视为自动辞职并向有关系领导或相关辅导员反映情况;

    4、如果团支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除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外,还必须指定本团支部委员代其出席会议,以保证工作能够及时准确传达到位;

    5、团总支例会的内容:总结前面工作中的成绩、缺点和不足,布置后两周的工作的重点和注意事项;讨论有关团的自身发展与建设问题以及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有关的奖惩制度

    1、每学期末评比“优秀团支部”。由院团总支对各个团支部在一学期的各项工作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团支部”,并对获得“优秀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进行各种形式的奖励;

    2、每学期对院团总支内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对工作优秀者给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和各种形式的奖励;

    3、对在工作中出现拖拉现象、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第一次作书面记录;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向院领导通报情况,如果是团支书的责任则通知本班辅导员,如是团总支成员的责任则作劝退处理;

    4、利用职权之便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处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酿成严重后果者,立即上报院领导,决不姑息。

五、欢迎广大师生对我院团总支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如果对我们的工作有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请当面提出,我们一定虚心接受。

六、团总支成员在工作中务必要作到团结协作、责任明确、公私分明,并且能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由团总支负责解释。

二、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现行的《中华全国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 本会名称滁州学院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第三条 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由体育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2)维护学院学生规范手册,倡导良好的校园和院科,学风,校纪;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团结,协助院部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们开展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与自我提高能力活动和自我服务活动,协助院部解决同学们存在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院里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正当权利的维护。

第二章 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 凡是取得滁州学院体育学院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均是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监督和表决权;

3、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指导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

2、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3、配合和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本会最高的权利机构是体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察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学生会章程以及选举下一届学生委员,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即学生会干部)的职权: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会属于基层组织,属权学生会支部。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班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学代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有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和推迟举行。

第四章 机构

第十五条 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本会聘请团总支副书记担任指导工作,并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生活部,实践部,组织部,治保部,外联部,素质拓展认证部等部门负责各项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活动经费主要由院里拨给或社会各个单位赞助的费用补充学生会经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与班委会——各班委会应在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体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体育学院学生委员会。

三、体育学院团支部岗位责任制

体育学院团支部岗位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并组织好校团委及院团总支的各项活动。

    二、积极组织本支部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

    三、组织本支部的政治学习,组织本支部成员参与关心国家、学校、体育学院各项工作。

    四、关心团员生活,随时注意观察团员中的动向,对不良倾向坚决抵制,制止不良动向于萌芽状态。

    五、帮助班内进步青年,使他们早日加入中国共青团。

六、定期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对团员进行评比,对优秀团员、青年团员给予鼓励,对不合格团员提出批评和教育。

团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研究安排团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

二、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做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院团总支报告工作。

四、同兄弟支部保持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共持同搞好团总支的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集体领导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团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责任制

一、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他们的培养,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二、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搜集和整理团员学生的模范事迹,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掌握所在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的组织生活。

四、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

五、协助支部书记提出组织生活、组织活动的方案并帮助支部书记进行实施。

团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责任制

一、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组织团员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本知识,认真抓好各种学习小组的学习和活动。

三、在各项活动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四、及时向党总支,团总支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同时做好对学生的说服解释工作。

五、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国家、学校的政策、制度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六、组织团课学习、办好黑板报、墙报和其它宣传阵地。

四、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遵守和服从《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2、本制度为体育学院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的根本制度,包括人员,值班,打印,宣传,财务,问责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  人员

1、学生会根据相关规程,公开招聘一定数额的同学担任学生会干部;

2、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会可聘请一定数额的干事,干事应当遵守学生会一切的章程制度,总数控制在三人以内;

3、学生成员时刻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努力工作;

4、学生会成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从事损害学生会权益的事情,如有发生根据事情的大小严重程度处理。

第三章 值班

1、全体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值班;

2、值班实行轮流制,所有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未到,有事先要向办公室请假;

3、值班人员认真完成值班任务,遵守值班制度;

4、值班时不的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5、负责当天办公室的日常用水和环境卫生。

第四章 会议

1、会议按参加人员分为:学生会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部门内会议,以及专项会议;

2、学生会会议,设立会议记录本,由办公室负责,部门内会议记录由该部自己负责;

3、准时参加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种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先请假,否则迟到早退两次按一次缺席处理,以后不得再用,或提升。

第五章 打印

1、学生会因工作需要,可以打印,以实物为准;

2、打印文件必须是学生会的直接输出文件,证书,奖状等相关物品,如打印其他物品须向老师申请;

3、打印时尽量节约纸张,严禁打印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为者自赔损失。

第六章 宣传

1、包括海报,展报,条幅,等其他宣传材料;

2、各部门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尽量减少和避免错误的发生;

3、部门组织宣传,如需落款,可以以部门为单位,如大型活动和比赛必须统一署名“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第七章 财务

1、所有部门花费必须先报后支,花费后必须向办公室交来所花费用的发票。

2、对弄虚作假,贪污公款的人员,无论款数多少,都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八章 问责

1、在各项工作中,把具体工作细化到各部门以及个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便处理在各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2、对于日常工作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和制度,未能完成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者都视为重大过失。

第九章 工作流程

1、各部部长应明确本部主要职责和性质,积极开展和本部密切相关的活动。

2、各部有独自活动的权利,但必须要有计划书,并上交到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处,批准方可执行,计划书要有活动的时间,地点,组织秩序,负责人等。

3、活动结束,负责人要及时向团总支书记上交书面材料,以便存档。

4、活动经费必须科学的计算,不能透支,并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具体金额,用途写入计划书,批准后使用,相反后果自负。

5、活动期间,团总支要和学生会之间保持高度团结,紧密合作,各个部门要互帮互助。

五、体育学院学生干部的任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是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中坚力量,是学生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学生干部的任用必须慎重,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

一、学生干部的来源

1、学生干部由全日制在籍学生中产生。

2、新生学生干部在开学后三月内通过老师和老学生干部调查研究,经本人自荐,学生选举,学生会拟出建议名单,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新一届学生会及分团委成员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上届学生会建议从下届班委或学生中择优而录。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标准

1、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并能付诸于行动。

2、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较好,有明确学习目的和正确学习态度。

3、在开学后能做到

(1)军训中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团结同学,互帮互助,积极配合领导和教官做好军训工作。

(2)迎新各类比赛中遵守竞赛规程,积极组织,积极参与,做好比赛及后勤工作。

(3)《学生手册》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一次过关。

(4)踊跃投稿,写通讯,积极参与及各社团组织的有意义的活动。

4、与教师、男女同学交往真诚、得体,平时注意自身形象及自身建设。

三、学生干部的任用原则与方法

1、符合学生干部的选拔标准。

2、能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关系。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表达能力,能公正、合理有效地处理职责内日常事务。

4、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欺上瞒下,并能以身作则。

5、群众基础好,能和同学融洽相处,有资格作广大同学代言人。

6、在办好本身事务基础上,能协助协调好其它工作。

7、学生干部任用方法结合学生干部来源第2、3条。

四、学生干部考核

学生干部考核总的原则是工作好、学习好作风正

工作中:

1、在其位干其事,认真覆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正、合理、高效。按时,保质量地完成上级交给任务。

2、工作积极主动,多组织高品位、高质量的活动,组织活动时前有计划,中间落实,后有总结。

3、具有开拓、创新、严谨、求实的精神

学习中:

1、自觉遵守、维护考勤纪律,总成绩处于班上50%以前。

2、考试时不投机取巧,徇私舞弊。

3、无不及格现象,若一门课程全班有2/3以上学生不及格,可适当降低要求。

4、热心帮助他人搞好学习,为创建良好学风而努力。

生活中:

热爱集体,待人真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条件为同学们服务。

五、学生干部的调整

1、学生干部严格按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2、平时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则对学生干部立即进行调整。

3、每学期末,对各干部进行评估,无成绩无贡献,末办实事者在下学期初进行调整。

4、新生干部第一学期和新一届学生会成员上任那一学期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考核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坚决撤消其职务

(1)受校级淘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2)无故旷会三次及其以上者。

(3)旷课被学院通报批评者。

(4)早退达5次者。

(5)影响级量化考核者。

六、体育学院团员推优标准及操作程序

一、优秀团员的标准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站在青年成长成才的前列。

2、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正确把握个人集体的关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消极现象作斗争。

3、遵守法规校纪,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的行为。

4、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一年内无重修科目。

6、自觉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校、院活动。

7、一年内未受过校、院或以上处分。                  

二、措施

1、《团员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一年级)。

2、向其周围团员了解真实情况,达到要求。

3、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生活。

4、积极参加各项团日活动和社会实践。

5、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贯彻团的决议,遵守团章,出色完成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程序

1、上达下传:上级传达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文字记录。

3、由老师推荐或学生推荐。

4、认真落实,并有详细书面材料。

一、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一、 原则上每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随时召集开会。 

二、 主要总结前一段学生工作的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补救办法,制定下一步的简要工作计划。

三、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和主持小组会,对学生工作负全面责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处理日常学生事务。

四、 各成员可建议在适当时候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若组长觉得有必要,可随时召开。

五、 领导小组对学生工作起决策作用,同时受党总支、行政的领导,接受全教师和同学们的监督。

六、 组长、副小组长接待制度(每人在办公室半天,接待学生,回答学生的提问,听取建议和意见,及时处理)。

 

二、体育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一、 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好阶段性的学生工作计划的检查和落实。 

二、 组织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安排好经常性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 协助领导选骋和培养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定期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辅导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定期检查,考评他们的工作情况。

四、 认真指导和帮助辅导员选拔、配备和培养、考评学生会、分团委、班委会、团支部的学生干部,经常参加学生干部会,关心他们的成长,指导他们开展好工作。

五、 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理想、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

六、 协助党总支抓好本的党团建设工作,注意培养大批积极分子,协助党总支认真抓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 定期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学生工作情况,反映学生中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完成组织上布置的各项任务。

八、 协助党总支向学生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学生“三学”小组的学习和活动。

九、 协调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认真抓好“三育人”工作。

十、 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认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研究。

三、体育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学生工作某方面的指导任务。 

二、 组织全学生的入学、分配、纪律、学风、劳动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及日常的形势政策教育等等。

三、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评优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好工作。

四、 配合党总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指导全院同学开展学习和活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发展的对象工作。

五、 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六、 组织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大型文体等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和督促各班搞好早锻炼,以及文明宿舍建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 经常深入班级,检查学生的早晚自习情况,经常参加党政联席会,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起到教与学的桥梁作用,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抓好学风。

八、 定期同班主任一起研究年级、班级及整个的工作,搞好班主作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九、 指导各班搞好学生的品德评等,评优评模、综合测评、处分、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工作。

十、 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十一、 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和里工作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为里的决策提供依据。

十二、 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和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 认真完成学校、学处,团委、组织部及有关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并定期向领导以及有关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等情况。

四、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班主任是负责一个班集体全部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指导教师,是学生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是保证一个班级工作正常运转、促进良好校风、风形成的重要因素。 

二、聘用班主任的条件和办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能做到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为人师表。

    3、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必须是本教职工和干部身体健康。

    4、由全体教职工推荐或个人自荐,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录用,特殊情况应由学生工作处审查批准。

    5、一年一聘,可以连任,原则上跟班上,根据工作需要或表现可随时解聘。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利用班会,团组织生活时间,注意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培养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经常针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批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培养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勤奋好学的优良班风。

   2、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接触和交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3、搞好班级建设,培养、选拔和使用好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制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指导班级组织参加学校和里的活动和集会。

    4、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学风建设,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制定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自学能力,并与任课教师经常取得联系,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向里反映。

    5、帮助和指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活动。

    6、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和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并主动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提出处理意见。

    7、认真做好学生的评优、评模、评困工作,搞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认真参与并做好毕业鉴定、毕业教育和毕业分配工作。

   8、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互通情况,争取家长的支持和帮助。

   9、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班级工作情况。

   10、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和探索班级工作的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加强和改进班级工作

附则:1、进入学生宿舍每周到2-3次,劳卫检查每次必到。

      2、班会每周一次,要有记录。

      3、班级工作日志(班委会、班主任记录)。

五、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为切实加强我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建设制度。  

学生党支部主要任务和职责 

1、学生党支部在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社会实践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总支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学生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月收缴党费,加强毕业生党员在择业、就业过程中的教育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每学期要研究一次发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全面了解党,端正入党动机。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严格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履行发展手续。 

4、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要经常听取学生对院党总支和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维护其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党员、群众勇于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要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1、定期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2、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支部每学期进行2—4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4、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6、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7、理论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解决本支部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增强支部堡垒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每次重点学习、研究1—2个问题,要重视集中学习前的调查研究,加强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实际效果。 

8、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学生党员每学期应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的理论,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并在学期末的组织生活会上交流学习心得。

10、支部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1、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2、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4、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学生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5、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6、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7、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8、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学生党支部值班制度 

1、实行学生党员值班制度,是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形象,促进院风建设的需要。

2、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如迎新,节庆长假等安排的值班。

3、值班党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值班党员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4、党员在值班时间内,可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与联系对象谈话,开展相关情况的调查等内容,充实值班工作内容。

5、对无正当理由迟到、缺岗或在值班过程中出现事故处理不当的党员应给予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6、党员值班工作情况作为支部考评的重要依据,并记入个人表现档案。

学生党员下班工作制度 

1、必须以“为学生服务”为原则

2、积极引导学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班级建立优良的学风和班风。

3、积极培养申请入党的学生,要帮助优秀的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做好班上每次的推优工作,务必公平、公正、公开。

5、一个学期内必须认识所有的学生,并掌握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

6、每月至少参加班上的一次活动,并有记录。

7、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学生的谈话记录,要真实、详细。

8、保管所在班学生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不担任下班党员时收交党支部。

9、下班党员在支部例会时应讨论,汇报工作心得。

10、每月25日前将工作记录上交支部相关负责人。

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为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

2、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之后、报院党委进行预审之前进行公示;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院党委审批之前进行公示。

3、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社会工作职务、学习情况、培养培训情况、政治表现等方面,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公示期间,应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支部或总支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对象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上报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党支部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7、实施公示制度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党”方针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体现和落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公示制作为提高支部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党支部自身的内部建设,永葆党员的先进性,特制定量化考核制度,量化考核学生支部全体党员。量化考核制度分成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当支部党员违反扣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时,依据相应条款实行扣分;依据相应条款实行加分,加分范围原则上受加分条款的限制。

扣分条款:

1、支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及支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违反,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去1分,并责令在支部大会上做检讨。 

2、请病假须出示相关证明,请事假必须经支部书记批准。如有违反,一次扣1~1.5分。

3、在支部大会上,不遵守会议纪律(如讲话、做与支部会议无关的事),将酌情扣 0.5~1分。

4、违反校规校纪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扣2~10分。

5、党员、预备党员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其不及格科目多少,扣1~1.5分;对于预备党员,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其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推迟转正。

(二)加分条款:

1、支部党员应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学习并积极工作,期末获得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者加0.5~1.5分。

2、在校级以上活动中获奖者,给予0.5~1.5分的相应加分。

3、积极参与支持院校团学活动,维护院校声誉,热心公益事业,帮助他人并取得良好影响者,加0.5~1.5分

3、其它未尽事宜,视其情况酌情予以加分。

说 明:

1、考核制度由支部委员会执行,每次支部大会前依据以上条例量化评分,并定期公布考核分数。

2、综合评定得分低于5分者,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汇总材料载入个人档案,并向党总支建议取消该同志优秀干部、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等的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作党内相应处分。

六、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党性。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各行政班级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特制定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制度:

一、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学生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体育学院党支部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培训。

(二)可以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三)检举、揭发党员在工作中的违纪、渎职事件。

(四)《党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学生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本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按时参加体育学院党支部组织的各项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按时撰写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四)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树立为学校、部和同学服务的意识。

(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七)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八)必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出现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遇到不文明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具体职责及实施办法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每位学生党员,从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对自己所在班组进行考评,指导和监督班级工作的开展,并负责每位同学动态档案的管理和填写。所在班级的表现与学生党员的工作表现挂钩。

(二)学生党员对其所负责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三)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及处理办法

第四条 学生党员应接受党组织和同学的监督,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第五条 党小组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考核,每学期由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期终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六条 对学生党员每学期内第一次不按时完成所交付任务的,给予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不按时完成所交付任务且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在考核中评定其为不合格。

第七条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违纪事件的学生党员,根据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党支部。

 

七、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 

一、推荐条件

    为了把团内优秀分子准确、及时地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应摸清本支部中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人数,了解他们在支部中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团员应通过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已向党组织提交过书面入党申请书。

2、被荐前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表彰

3、被荐前各学期综合测评不低于全班级的50%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自觉地能参加学院、院部的各项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作用。

5、模范地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有较为显著的实绩。

6、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每学期平均成绩排在本支部人数的前2/5。

7、广泛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推荐方法

    “推优”工作由党总支(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负责按规定的程序推荐,团总支具体审核,团组织确定被推荐对象的原则是自下而上,集体决定,工作开展程序是:

1、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品质,群众基础等方面,考核应广泛征求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征求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意见。

2、团支部对考核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团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意见。

3、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其程序为团支部书记向团员介绍被荐人的情况及支委员会意见被荐人向全体团员作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全体团员对被荐人进行评议、表决(举手或投票);支委会根据评议及表决情况作出决议。

4、团员大会通过后,由团支部写出书面报告,报团总支。

5、团总支审核后报党总支(支部)。校两级学生干部,包括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由团总支请示校团委进行考查推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所在团总支会同党支部进行考察推荐:

三、几点要求

1、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教育,既是“推优”工作的基础,又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团组织都要把“推优”工作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要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引导广大团员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党章》中的第一章“党员”为基本标准,看重从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入党动机,特别要结合实际表现进行考察。

3、各级团组织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后,要加强对被荐对象的管理,做好教育培养工作,有意识地交给他们一些工作,经常组织他们参加政治学习,上党课,团课,让他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组织能力、工作水平,督促他们进一步搞好专业学习。团总支要建立被荐对象的个人档案,定期向党总支汇报被荐对象的考察情况,积极协助党总支做好对被荐对象的考察工作,对不能够继续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的被荐对象,团组织应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团支部要严格按照 被荐条件对团员进行考察,防止凭印象推荐的现象,培养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不走过场,不搞突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定推荐对象的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要使广大团员在推荐和被荐过程中受到教育,提高觉悟。

5、在推荐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确保“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体育学院党员联系班级、联系宿舍工作制度

一、 党员联系班级工作制度作为总支的一项常规工作,是做好学生工作,保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培养学生教育学生、管好学生的一条重要途径,必须保证做好。

二、 党员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 利用课余时间注意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或向里反映,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优良学风和班风。

四、 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接触和交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和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

五、 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制定学习计划,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自学能力及其它方面的能力。

六、 帮助和指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活动。

七、 注意发现、培养、推荐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干部,注意发现优秀团员,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学习、工作、心理等方面积极要求进步上来。

八、 积极完成总支交给的其他任务,定期向总支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九、 每学期给合本人实际,给以工作量补贴

十、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班级、寝室工作发展规律,为里的学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提供理论依据。 

九、体育学院学生管理条例(暂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协调发展,依据我院特点,特制定如下学生管理规定:

、体育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细则

   1、每位同学必须按时起床(早晨、中午),整理床铺及室内卫生,集体参加升旗或早锻炼,由班长或体育委员定期收集晨跑卡,将晨跑情况统计后,学生会体育部长或由学生会检查小组监督

   2、每位同学(除照看寝室外)必须到指定地点按时上自习

   3、课堂考勤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记载,每节课必须认真清点好人数,必须查清每人每节课的去向,三次迟到记作一次旷课,无故早退作旷课处理,一周一汇总,交教学秘书、辅导员各一份,对旷课节数达到学籍管理与处罚条例节数者,上报学处,给予适当的处分。

   4、周卫生大检查时间,每位同学应积极主动打扫本寝室卫生,对卫生搞得好的寝室予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由于主观原因卫生较差的寝室对各成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通报全连同班主任挂名

    5、履行请假手续规定,各班长只有两节课的批假权,在总人数的4%以内且不能影响出勤率,两节以上五天以内由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必须在假条上注明“同意”或同意思的字句方可生效,到校后必须消假,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病假需医院主治医师的证明,事假必须是急需办的事情,无论病假或事假必须写请假条,否则以旷课论,严禁口头请假或代假。

   6、政治学习或团组织生活时间,具体由学校或里安排学习,若无安排,各团支部应自觉组织学习,使同学们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有所了解,班委会应召开干部会,总结一周来的工作情况,拟定下周的工作计划,各支部也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作好记录,活跃支部生活,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7、每位同学都有权向任何一名学生干部或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提出批评、看法、要求或建议,各位干部要经常联系同学,听取他们的呼声,及时反馈信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自身建设。

   8、各位干部不得玩忽职守,假公济私及舞弊,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高于普通同学的处分。

   9、每位同学必须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关心集体,积极、主动、热情地参加各种群体活动。

二、犯有错误的学生,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其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院内处分分为以下三种:

1、院内通报批评;

2、院内警告;

3、报学校学生处按校规校纪处分。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或院内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4学时者;

2、学校及院集会无故不到者;

3、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4、晚上就寝晚归者;

5、寝室卫生一学期累计两次批评者;

6、早操一学期累计两次无故不上者。

7、文明修养差者。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上报学生处按校规校纪处分:

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

2、凡受院内警告处分后,屡教不改者;

3、不服从统一管理,态度恶劣者;

4、违反《滁州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有关规定者。

四、凡受院内通报批评者,学年综合测评扣1分;凡受院内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准参加当年高额奖学金评定、推优及各类评先、评奖,当年度已被推优、评先、评奖者,取消其资格;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违反本规定者,加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对学生党员按党章及相关纪律处理。

五、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各班可根据各班情况,经班主任申请,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情节严重者的相关加重处罚的意见。

六、本细则为试行草案,待试用后再作修改、补充、完善。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十、体育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因故不能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各项活动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应有本人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提前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请假天数、离返校时间等。请假一般不得由他人代替,无特殊情况不得通过电话请假,不得越级请假;

    三、学生请假应履行以下程序及审批权限:

  (1)请假期限在1—3天,由辅导员签字审核;

  (2)请假期限在4—7天,由辅导员签字审核,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请假期限在7天以上,由辅导员签字审核,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四、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及权限请假:

(1)班级活动,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2)院级活动,由辅导员签字审核,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校级活动,由辅导员签字审核,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批准。

五、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毕业实习等),应由带队或任课教师签字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审核,院主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批准,学工办保存请假手续;学生校外实习期间请假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批准;

六、学生节假日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需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可提前电话请假,待返校后按上述有关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七、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在本宿舍住宿的,需报告辅导员审核,由学工办批准备案。

八、学生请假获准后应按期恢复正常学习活动,一般不得续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并提供不能按期返校或不能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相关证明;

   九、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不及时销假或不能证明超假理由的,超出的天数按无故旷课对待;

   十、学生请假获得批准后,一律由本人在本班班长处进行登记,班级学生请假资料由班长长期保存;

十一、体育学院各班、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一般程序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技能、丰富学生第二课堂,体育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委员举办活动日趋增多,为能办出有品位、有特色、有质量、有秩序的学生活动,特制定此程序:

一、举办活动前必须向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请求指导

1、看此活动是否符合该阶段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或主题。

2、若有必要举办,则初步确定活动规模,预算及注意事项。

3、若暂时不能举办,给出合理解释,指出以后举办时期。

二、制定计划

1、经申请批准后,主办部门定出全面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场地器械、活动程序,经费开支,人员分工,请求协调、帮助 内容。

2、计划必须形成书面文字,并提前一周交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团,经讨论修改,确定后再通知各部实施。

三、中间落实

1、计划确定后,立即进行宣传,组织落实工作,但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最后制定计划执行。

2、组织活动时必须思考严密,分工明细,协调有力,保持步调一致。进行活动时,最少有一名主席团成员到场,对临时出现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四、后期总结

1、每次活动后必须整理好本次活动的所有材料,如通知、计划、书面总结、获奖名单,活动照片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提高活动效果,以备下一次活动借鉴和存档。

2、活动结束后,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评估,作为学期末学生干部及学生评优评模的依据之一,有特别贡献者存入个人档案。

五、为使活动举办有声有色,扩大影响,一定要搞好活动的总体宣传和阶段性宣传。海报通知、新闻通讯双管齐下,让广大师生眼睛看得见、耳朵听得着,心里觉得美,办出品位,办出特色。

 

十二、体育学院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 负责班上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学期工作的总结。 

二、 负责班内的全面工作,及时掌握好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向班主    任、辅导员汇报。

三、 协调班委会各成员的关系,当好班主任的助手,搞好考勤工作。

四、 建立班委会例会制度,总结成绩,找出问题,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五、 组织安排各种活动或竞赛。

六、 深入实际,了解学生的困难和呼声,及时反馈到里。

七、 班长作为学生会成员享受学生会成员的待遇,权利、尽到应尽的义务。

八、 带动全班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来,争创优秀班集体。

十三、寝室长职责

一、 早晨按时起床,然后叫醒同室人员按时出操。

二、 督促本室人员上课和自习,对不遵守寝室公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 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同学要劝说,必要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

四、 组织本室人员搞好寝室卫生,美化工作,争创文明寝室。

五、 对本室有错误的同学不能袒护,要严肃指出并帮其改正。

六、 组织本室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组织的各种群体活动。

七、 虚心接受本室同学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八、 与本室人员和睦相处,不做有损他人利益的事。

九、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十、 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应带领本室人员配合班委会、团支部搞好工作。

十四、体育学院寝室公约

一、 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环境,不准向窗外和阳台上倒水和扔杂物。

二、 爱护公物,不随意搬迁、调换、拆毁室内公物,损坏公物应主动赔偿,不私接电源、电器等。

三、 遵守校纪校规,不抽烟酗酒赌搏打架斗殴。

四、 室内整洁、美观,做到整齐划一,井然有序。

五、 室内不张贴淫秽画像,不传阅黄色书刊,不开低级趣味玩笑,严禁播放黄色录音等。

六、 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乐于助人。

七、 自习时间不准在室内吹拉弹唱或其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八、 熄灯后应自觉就寝,不准讲话或做其活动。在室内应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

九、 寝室各成员应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投身于各项学习、工作、生活中去,为争创文明寝室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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