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4年大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文章作者:时间:2024-03-28浏览:323

一、 主办单位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3

地点:会峰校区排球场。

四、参赛单位及组别设置

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体育学院各班级

组别设置:

1.甲组:我校非体育专业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设男子甲组、女子甲组。

2.乙组:我校体育专业学生,以班级组队,设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参照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方法

1.八个队以下(不含个队)按《贝格尔编排法》编排进行单循环比赛,取出最终名次。

2.八个队以上(含个队)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分组采用抽签排序蛇形排列,按《贝格尔编排法》编排进行单循环比赛,取小组前三名。

(2)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小组第三名进行比赛决出(5,6名),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A1---B2,B1---A2),负队争夺(3,4名),胜队争夺(1,2名)。

3.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三)分组循环赛名次计算方法

1.胜场: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多者排名在前。

2.比赛积分: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 3:0 或 3:1 时,胜队积 3 分,负队积 0 分;比赛结果为 3:2 时,胜队积 2 分,负队积 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与之有关系各队的积分。

3.胜负局数比值(C 值):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4.总得失分比值(Z 值):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5.如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 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 2-4 条计算积分来决定名次

六、运动员资格

1.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者。

2.经常参加训练,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滁州学院在校、在读学生。

七、报名办法

1.甲组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可报男、女各一队;乙组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可报男、女各一队

2.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人。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时间:于4月1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表发送到1036483656@qq.com,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4月10日下午4:00在体育馆体育学院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请各参赛学院派人准时参加。本次比赛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学生担任,裁判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赛风赛纪规定

1.运动队在比赛中要尊重、服从裁判员,理解和支持裁判员的工作,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最终判罚,一经做出不能改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服从,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如仍纠缠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则按弃权论处,严禁比赛中出现故意中断比赛或罢赛的行为,如发生该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2.运动员在比赛中出言不逊、口吐脏字,对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教练员、运动员有侮辱、指责、挑逗、攻击性语言、抛掷比赛用具或吐唾沫等行为的,经劝告无效者,将停止其本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处以停赛1-3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各队领队在临场指挥时,要管理好随从人员,严格控制自己和运动员的过激行为,凡以言行诱导运动员、观众闹事者,将追究领队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裁判员在比赛中要严格、公正执法,不与运动队有不正常或密切接触,不得对运动队有非常关注,甚至有提示、指挥或干涉比赛的行为。对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证据确凿者,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裁判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每组录取前六名。

2.获得名次的各代表队分别颁发奖状,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2024年大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甲组).docx

附件2:滁州学院2024年大学生排球比赛报名表(乙组).docx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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