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滁州学院委员会
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3日-12月8日。
地点:会峰校区篮球场。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各二级学院代表队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全场比赛采用四节制,每节各10分钟。
六、运动员资格
1.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者。
2.经常参加训练,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滁州学院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七、报名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限报一队。
2.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人。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时间:于11月19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表发送到2081375057@qq.com,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11月20日下午4:00在体育馆体育学院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请各参赛学院派人准时参加。本次比赛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学生担任,裁判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赛风赛纪规定
1.运动队在比赛中要尊重、服从裁判员,理解和支持裁判员的工作,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最终判罚,一经做出不能改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服从,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如仍纠缠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则按弃权论处,严禁比赛中出现故意中断比赛或罢赛的行为,如发生该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2.运动员在比赛中出言不逊、口吐脏字,对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教练员、运动员有侮辱、指责、挑逗、攻击性语言、抛掷比赛用具或吐唾沫等行为的,经劝告无效者,将停止其本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处以停赛1-3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各队领队在临场指挥时,要管理好随从人员,严格控制自己和运动员的过激行为,凡以言行诱导运动员、观众闹事者,将追究领队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裁判员在比赛中要严格、公正执法,不与运动队有不正常或密切接触,不得对运动队有非常关注,甚至有提示、指挥或干涉比赛的行为。对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证据确凿者,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裁判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前四名。
(二)获得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状,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